(招标编号:0623-1194N2103314)
1、招标条件:
湘煤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选煤厂及储煤基地2011年产业升级项目已由湘发改能源[2010]110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湘煤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选煤厂及储煤基地2011年产业升级
2.3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杉塘路130号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7533m2,单层钢结构,层高21m;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选煤厂及储煤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钢结构等内容,但不包含储煤仓的钢网架屋面,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工 期:5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资金来源: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
3.1.1具有在国内工商行政登记注册的合格的企业法人资格,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1.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执业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建造师尚未在其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尚未竣工的),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1.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或结构类专业高级职称;
3.1.6省内建筑业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到评审现场。
省外建筑业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有效身份证及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到评审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省外企业必须按《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
3.2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开标后资格审查。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的合格制评审,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1年5月5日至5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
4.2 招标文件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前须以银行转帐形式从申请人的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至省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统一的托管账户,以2011年5月24日17:00前到账为准。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审查申请而予以拒绝。
4.3.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为“湘煤洁净煤产业升级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管理。投标人的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里必须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带来核查)。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文件的地点为: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湘建建【2010】318号文和湘建建〔2010〕298号文要求进行。
7、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投标保证金按湘建招办【2009】字第22号文执行)
开 户 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45 0000 0000 58678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 编:410003
联 系 人:陈进良 肖 琴 张治平
电 话:0731-84556896 84514664
传 真:0731-84514579
电子邮箱:hnzb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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