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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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点击数: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和推进这一环节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做好这一环节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扎实组织学习教育

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第一位的任务并贯穿始终,打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根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反对“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造精神,激发改进作风的信心和动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逐字逐句地研读,通过集中研讨、专题交流、专家辅导等形式,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第一批活动成果和经验的认识,深化对第二批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化对第二批活动基本要求的认识。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方法步骤却责任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通过深入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障碍和模糊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信心,以知难而进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抓好第二批活动;克服轻视思想,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顺应群众的期待,以更加认真的精神抓作风、改作风;克服松口气的想法,引导党员干部一鼓作气,以准、狠、韧的劲头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克服等待观望的心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摒弃等、靠、拖的思想,把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补共产党人精神之“堡”。紧紧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群众观众和宗旨意识教育,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抓好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文件规定的系列学习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法纪,认真研读中央编印昀《论群众路线一一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一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一一典型案例剖析》等学习材料,集中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一一俄罗斯人在诉说》、《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专题教育片。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学习党章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切实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要深刻反恩和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五项教育”“五项反恩”专题大讨论(“五项教育”即党性观念教育、价值观念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群众观念教育;“五项反思”即深刻反思是否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党纪法纪观念淡薄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明哲保身、好人主义的问题,深刻反思是否存在正义良知缺失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纪律观念和政治定力,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

3.注重利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等阵地开展学习教育,丰富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载体。充分利用湖南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刘步奇、彭德怀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学典型、见行动”的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作为民务实清廉表率”活动,在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中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继续开展“最美基层干部”宣传推介活动,及时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利用警示教育基地等阵地,采取以案说法、曝光反面典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警醒、灵魂受到触动。

4.坚持以知促行、以行致知,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把学习教育与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扎实开展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双联”帮扶、访贫问苦、扶贫攻坚、志愿服务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兴修水利、春耕备耕等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在同群众的直接联系接触中感同身受地体会群众疾苦,设身处地地理解群众呼声,自觉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做到知行合一。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总结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做法,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全面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股务党员中接受群众教育、受到思想洗礼。

5.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分层次、抓重点、重实效原则,针对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教育,确保学习对象实现全覆盖,确保规定的学习内容全部学完,确保学习的时间和质量。市、县领导班子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国有企业,乡镇(街道)要综合运用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基层党组强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上级党组织负责作一次辅导报告、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五个一”活动,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特别要注重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各地各单位要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利用业余时间统筹安排学习,不能影响群众正常办事。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可采取编发简明易懂的口袋书、组织“五老四教”宣讲团、发挥远程教育和手机信息平台作用等开展学习。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注意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利用班前班后开展学习。对流动党员,要抓紧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去向,采取邮寄资料、远程教育、视频对话等方式,利用清明、端午等节日集中补课,结合党员春训等组织学习。对年老病弱党员,注意结合“送温暖”等活动主动送学上门;对困难和改制企业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洼意将开展活动与帮困解难、加强思想引导、增强信心相结合;对离退休党员干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宜、适度、适量安排参加活动,为他们就近学习搭建平台、提供便利,保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利用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自学研读、专家辅导和播放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带头学习中央、省委规定的必读书目和重点内容,带头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参与专题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以上带下,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上党课”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委常委要带头到联系点讲一次党课、谈一次学习心得体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在本单焦上党课,班子成员要带头参与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以自身的表率行动掀起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热潮。

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开门搞活动、真心听意见,在听取意见中提升学习教育效果、深化思想认识、找准找实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聚焦“四风”征求意见。紧扣作风建设,聚焦反对“四风”,着重听取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着重听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意见建议,着重听取损害祥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反映,着重听取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反映,切实找准问题、找到问题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避免“分神”和“散光”。

2.敞开大门征求意见。通过“单位内部找、督导组实地查、基层群众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意听取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也要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注意听取见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行业管理的部门注意听取下属单位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网络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微博微信、委托统计部门调查等形式,畅通群众提意见的渠道,让群众愿提、敢提、真提意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用好纪检、组织、巡视、审计、信访等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注重向上级领导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有工作业务往来的单位征求意见,统筹运用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努力使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全面客观、符合实际。督导组要采取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帮助督导单位征求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注意打消干部群众思想顾虑,防止评议“交白卷”、谈话只讲好话等现象。

3.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深入开展“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随机调研、登门入户等方式,走进群众直接听取意见建议。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开阔胸襟、放下架子,带头走出机关、深入群众,采取蹲点调研、下访约访等方式,以诚恳的态度请群众挑毛病、提意见,特别要善于听真话、实话、刺耳的话。市、县机关单位班子成员要到基层单位和联系点,开展1次以上专题调查研究,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结合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开门评风”等活动,虚心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党员、干部重点采取登门入户的方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企业、学校要结合开展一线座谈、走(家)访、一对一谈心谈话、基层党支部活动等,深入听取一线职工、

客户代表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要保证听取意见工作的质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不能把征求群众意见变成增加群众负担。对征求到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要及时印发干部群众评议,重点评议征求意见够不够、准不准、聚不聚焦。评议满意率低的,必须重新组织,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直到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为止,

决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要原汁原味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如实向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有序推进。

要落实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丛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和完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加强分级分类指导,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投入足够的精力,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把抓学习教育作为当前指导和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列出学习专题,组织开展交流,完善工作抓手,确保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要从严抓好督导。活动一开始,各级督导组就要严起来,发扬认真精神,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从严督导把关,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学习教育走过场的不放过、听取意见不聚焦的不放过、边学边查边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第一环节结束后,要组织督导单位对前段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进行全面评估。评估不合格的,该“补课”的“补课”,该返工的返工;对工作走了过场、效果不好的,要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督导组责任。

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学立改、即知即改,深入查找并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搞好省委部部署开展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承接和落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风一风地查、一风一风地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尽快让群众见到实际行动、看到明显变化。强化正风肃纪,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一批顶风违纪的反而典型。增强制度意识,按照 “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从活动一开始就抓紧对有关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实际搞好第一批活动制定出台制度的承接和配套有,研究提出发风相关制度建设计划,把建章立制的要求贯穿到活动全过程。

要夯实组织基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那些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导班子,要先进行组织整顿,再开展活动”的要求,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层次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和排查考评,以分类定级为后进、尚未转化的基层党组强为基础,研究确定整顿对象,认真分析原因,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按照“一支部一策”制定整顿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整顿任务,努力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强化组织功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度报道基层党员干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氛围。

要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要简单以记多少笔记、写多少体会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简单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简报来衡量工作成效。坚持统筹兼顾,把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和全省“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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