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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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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煤炭行情好转,一些煤矿经营者便铤而走险,忽视安全,超能力突击生产,甚至有报道说某企业为牟利不惜将矿井开进村民居住区,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此情况下,爆炸、塌陷、透水等恶性事故屡屡发生,许多生命被无情夺去,矿难成为难以解决的社会顽疾。
为何中央三令五申,非法煤矿依然生产不已?矿难依然频发?追根究底,在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对金钱趋之若鹜,对生命视若草芥。一些地方看到开发矿产资源致富快,就片面强调放开搞活,致使小煤窑以世界末日的心态,用疯狂的、掠夺式的方式进行开采。一些企业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钱为本”,实际上以短期目标、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为指导思想,对安全生产则很少考虑。只要能赚钱,经营者可以不顾矿工、群众的死活。他们的算盘是,挖煤赚到的钱远远大于因发生事故支付给死者的赔偿费,遇难的生命对他们而言只是生产成本中一个冰冷的数字。
谋求发展、追求利润是企业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无可厚非。问题是,安全与发展,人的生命与企业的利润孰轻孰重、谁先谁后?与任何一个矿工的鲜活生命相比,煤矿的经济效益永远是次要的。人是发展的目的,而不是手段。与金钱、利润和经济发展指标相比,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如果企业因惟利是图、急功近利造成灾难不断,这样的经营者岂不是草菅人命,与杀人越货又有何异?如果地方政府一味追求“高速发展”,却疏于监管,事故频仍,这样的发展和繁荣又有什么意义?
“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核心和灵魂“以人为本”首先就要以生命为本。遏止矿难的关键,在于真正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如果企业能把每一个公民的生命都当成天大的事情,敬畏生命,爱护生命,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人为的不安全隐患就会降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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